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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常见问题解答
发表时间:2018/11/12 15:09:46      

1.问:补偿代偿类别如何填写?

答: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勾选“学费补偿”,申请贷款代偿的学生,勾选“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说明:在校期间部分年度办理过贷款,部分年度未办理过贷款的学生,补偿代偿类别由学生自行确定。例如:大三学生,大一没办贷款,自行缴纳学费5500元,大二大三办理贷款,每年6000元。若选择“学费补偿”,可申请金额为5500*3=16500元,若选择“贷款代偿”,可申请金额为6000*2=12000元。

 

2.问: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如何填写?

答:应缴纳学费总额=已就读学年数*每年学费总额(不包括住宿费);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按照实际发生额填写;

学费减免金额=一般情况下应填写“0”;

例如:某学生大二读完,开学大三,每年学费5500,应缴纳学费总额=11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11000元,学费减免金额=0元。

 

3.问:贷款情况如何填写?

答:无贷款学生不填写此栏。

有贷款的学生,若是校园地贷款(在学校和中国银行办理的贷款),填写“校园地助学贷款栏目”;若是生源地贷款(在老家办理的贷款),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栏目”;

贷款本金=已发放的贷款本金总额,没有发放金额不要加入;

贷款利息=没毕业的在校生都是没有贷款利息的,此栏填写“0”;

应届毕业生,填写自己9月前(包括9月)已发生的利息总额;

贷款银行名称:校园地贷款填写“中国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生源地贷款按照贷款签订合同填写;

还款账户账号、户名、开户银行地址:按照学生手中合同填写。

说明:(1)贷款本金是已发放的贷款金额,例如,大三学生,从大一开始贷款,每年6000,一共24000,则贷款本金应该是已发放金额6000*2=12000,而不是24000。(2)因为他们的入伍通知书8、9月才能下来,所以我们是9月统一给他们打钱,所以有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如果已经产生了利息,需要自己先行垫付,也就是卡里提前存上一定数额的钱,校园地贷款毕业生的利息让他们自己登陆网银查,生源地的自己去生源地系统里查。(3)有贷款的在校生不存在利息问题,因为都是免息的。但是不管是校园地贷款还是生源地贷款,都要进行状态变更。校园地的9月续放的时候统一变更,生源地的自己登录系统或联系县资助中心变更。

 

4.问: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怎么填?

答:填写学生本人的农行卡账号(原则上是在学校发补助、奖学金的农行卡)。

 

5.问:钱什么时候发?怎么发?

答:预计九月底前发放完成。

不管学费补偿还是贷款代偿,都是一次性打入农行卡。如果有贷款的学生,可在入伍之前提前结清贷款,或者拿到钱后自己还清贷款。如果拿到钱后不还贷款,造成的逾期责任自行承担,逾期会导致他们以后无法申办信用卡、房贷、车贷。有贷款的学生在申请表上写承诺:逾期责任自行承担

 

6.问:2年后当兵回来后的资助怎么申请?

答:资助中心会统一开会给大家讲解后续资助的申请办法。本次只申请入伍前的资助。

 

7.问: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怎么填?

答: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3号楼502,100083。

 

8.问:本人联系方式如何填写?

答:按照相关栏目要求填写,注意,至少要保证一位亲属的联系方式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