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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0/22 8:41:00      

各学院、体育教研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规定,按照《关于报送2019年度服兵役中央部属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81号)及《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中矿大京学字[2019]19号)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2019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标准及年限

参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中矿大京学字[2019]19)执行。

二、申请程序

(一)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我校学生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我校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由武装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通知学生填写相关材料并负责审核;

()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

1)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填及复印无效);

2)退伍证复印件一份;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申请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的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

2.学院审核

各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并将有关信息汇总至《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学院审核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积极宣传政策。各学院要做好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宣传工作,使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2.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各学院于1024日(星期四)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相关表格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办公楼502)。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

特此通知。

 

附件: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学院审核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