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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调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6/17 17:22:02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现开展我校2022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补偿代偿”)在职在岗调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范围

我校2020年、2021年毕业的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包含2020年第一批、第二批和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

二、调查内容及要求

毕业生本人应在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前将在职在岗调查材料书面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1.仍在原单位工作,工作地点及岗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政策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附件1,1份);

2.仍在原单位工作,但由于正常工作调动,工作地点及岗位不符合补偿代偿政策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附件1,1份),另需报送工作调动情况说明1份;

3.已离开原工作单位,但现工作单位及工作地点仍符合补偿代偿政策的毕业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仍可继续享受补偿代偿资格,需报送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附件1,1份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份;

4.已离开原工作单位,现工作地点及岗位已不符合补偿代偿政策的毕业生,需提出申请取消补偿代偿资格,填写《毕业生取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附件2,1份)。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应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cumtb.edu.cn/)下载。毕业生在填报材料时,请先阅读《在职在岗调查常见问题解答》(附件3);

2.对于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本人自行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逾期的,后果自负;

3.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补偿代偿金外,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补偿代偿专用QQ(QQ号:909136795,好友验证时:请按照姓名+学院+毕业年份进行备注。)空间内定期更新收到材料的毕业生名单,请广大毕业生自行确认材料已寄送成功;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毕业生本人放弃补偿代偿资格。

四、联系方式

1.已不符合补偿代偿政策的毕业生,附件2填写打印后本人签签字,将扫描件PDF文件,按照姓名+学院+毕业年份的格式,发送至xszz@cumtb.edu.cn。

2.仍然符合补偿代偿政策的毕业生,将相关材料原件(需盖鲜章)邮寄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3号办公楼502(建议毕业生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或顺丰快递进行邮寄);收件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10-62339105;邮编:100083。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


附件一: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

附件二:毕业生取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

附件三:在职在岗调查常见问题解答

 

                                 学生工作处

                               2022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