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丰利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1/19 17:29:37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北京丰利公益基金会签订的《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丰利励志奖学金”捐赠协议》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丰利励志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中矿大京学字【201939号,附件1),现就2018-2019学年“丰利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及名额

    “丰利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共资助50人。

具体名额见《2018-2019学年“丰利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地区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申请和评审程序

    1.组织申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丰利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式三份)。

2.评审程序。各学院进行初步评议,初选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并于1129日(周五)前将学生申请表、《“丰利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工处审核后,报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提前制定并公布“丰利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并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提交奖学金申报材料。

2.国家级贫困县名单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1597474.htm#4

3. 同一年度获得“丰利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兼得“金诚信励志奖学金”、“润慈励志奖学金”。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