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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9/24 10:17:53      

各学院、体育教研部: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以下称:贷款)申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对象、条件及工作流程

参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执行。(注:本学年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

二、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可按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线上申请要求

1.按照中国银行最新要求,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线下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需要同步进行线上申请,申请方式(二选一):①网上银行,登陆http://www.boc.cn/,点击“个人客户网银登录”,可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②手机银行,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选择“贷款”,可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注:由于中国银行网页系统操作限制,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请通过手机银行申请);

学生根据《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见附件),按步骤操作网申,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务必先点击“保存资料”,确认各项信息正确无误后再提交高校审核;

2.学生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完成贷款申请后,依据学生选择的学院,申请信息将在学院审核用户名下展现;

各学院的用户名已创建成功并将长期使用,上学年已通知用户名及密码,请务必妥善保存(若需重置密码,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操作要求参见《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高校初审操作要点》(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年度贷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贷款申请工作顺利完成;

2.各学院应指导学生按照《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报送说明》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将学生申请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填写《2019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材料移送清单》并贴于档案袋外;

3.各学院于1016日(星期三)前完成对学生贷款材料的初审及汇总工作,填写《2019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校园地贷款相关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