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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前年度办理助学贷款展期手续的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进入还款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5/23 18:30:08      

各学院:

我校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现已开展,今年毕业的研究生中,若本科期间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且在本科毕业时办理过贷款展期手续,研究生毕业后将进入贷款还款阶段。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需提示毕业生在离校前进行如下操作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1.毕业前有能力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毕业生

若毕业生在毕业前有能力一次性结清助学贷款,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贷款银行卡前往经办银行柜台办理贷款结清手续(注:直接将钱打入卡内系统无法自动识别还款)。

2.毕业前无法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毕业生

1)毕业生要认真阅读本科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及《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并在研究生毕业后按照协议规定进行贷款本息的偿还

2)毕业生需确认本人贷款银行卡处于正常状态,以免延误还款。银行卡如有丢失,需补办。

补办贷款银行卡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经办银行柜台,说明补办助学贷款专用银行卡即可。

3)建议毕业生前往经办银行将贷款银行卡开立网银,并在银行大厅进行激活

助学贷款网上银行的开通极大的便利了毕业生进行自我贷后管理。毕业生可登陆网上银行查询贷款及还款的相关信息,进行贷款本息的偿还。毕业生每月1日前需将应还贷款存入还款账户,还款计划可通过网银查询,可多存不可少存,银行只按应还款金额扣收本息,多余金额会留在账户中。

4)毕业生毕业后若使用贷款银行卡进行交易,需关注卡内余额,以免产生逾期

3.经办银行:中国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B座一层;

联系电话:82379686;联系人:杨老师。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

毕业生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page.)阅读相关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贷款的管理可登陆本人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操作。若有疑问,可与国家开发银行或学生生源地县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二、工作要求

历年来,我校毕业生总体还款情况良好。但是,由于展期手续是研究生在本科毕业当年办理的,部分学生在研究生毕业后出现了逾期还款或忘记还款等违约情况。贷款违约是非常恶劣的行为,相关不良记录将计入个人征信系统中。不良记录将导致所有银行不再予以放贷,这将为毕业生此后贷款买房、买车等消费带来很大的阻碍。同时,高校毕业生整体违约情况将汇总上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因此,各学院应当加强以前年度贷款展期的研究生毕业生的诚信教育,督促学生在离校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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