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为规范勤工助学经费的使用,合理利用校内勤工助学资源,优化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矿大京学字[2016]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勤工助学经费执行情况及2018年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勤工助学经费执行情况
略(详见纸质版通知)。
二、2018年勤工助学经费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
勤工助学经费预算申报应科学预测,实事求是。2018年申报总额参照2017年经费执行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2017年执行经费总额。
(二)申报流程
1.各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2018年工作计划及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梳理全年所需勤工助学岗位数及酬金预算,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勤工助学经费申报表》(见附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用工单位填报的材料,结合该单位实际、2017年用工及经费执行情况,对经费预算进行审批。
(三)申报要求
1.学生勤工助学的用工申请、审批及酬金发放统一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用工单位未经审批不得私自开设岗位,否则不予发放酬金;
2.各用工单位经费申报要按照学院路校区、沙河校区酬金预算分别申报;
3.各用工单位于12月29日(星期五)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号办公楼502)。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2018年勤工助学经费申报;
4.待学校2018年经费预算划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各单位经费预算后,会将结果反馈至各用工单位,各单位须按照审批后的经费严格执行。
相关表格请登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勤工助学经费申报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