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2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2届毕业生(包含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
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三、报送材料
毕业生填报材料时应仔细阅读《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2版)》(附件1),避免材料填报错漏。
(一)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2份);
2.《毕业生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登记表》(附件3,1份);
3.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各2份,复印件需字迹清晰可辨);
4.《就业证明》。该材料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附件4,2份,如有特殊情况请另附纸说明);
5.农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农行卡必须为毕业生本人在矿大(北京)东门海东支行开立的借记卡,可为入学时发放的农行卡)。
(二)学院(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的材料
1.学院初审合格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2.《2022届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附件5,本科生、研究生各1份)。
四、要求及说明
(一)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
补偿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学院(部)要广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联系。在报送时,应强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翔实。对提供证明材料缺失不全的毕业生,学院应通知学生及时补齐相关证明后再行上报。
(二)贷款代偿还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应按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按期如约还款。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学院(部)接受学生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以学院(部)通知为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受各学院(部)汇总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9日(星期三)。
请各学院(部)将申请材料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号办公楼502室),申请学生保证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自动放弃补偿代偿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有关责任;另需报送电子版汇总表。
(四)其它
1.相关表格及附件请登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cumtb.edu.cn/)查看。
2.为做好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解答及后续申请等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了“2022届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微信群,请符合补偿代偿申请条件或有意向在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2022届毕业生联系学院扫码进群,并按照“学院+真实姓名”的格式备注信息。
3.为更好的进行宣传,让毕业生全面了解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的政策要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定11月2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腾讯会议线上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请有意向了解政策的同学按时参会,会议号:136-527-206。
4.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2年毕业生,未能在11月9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必须和正常就业毕业生一同在2022年11月9日前申报,并在2023年基层就业毕业生开始申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前申请复核。学校将结合申报和申请复核情况,对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条件进行审核。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62339105。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2版)
2.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毕业生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登记表
4.工作地点证明
5.2022届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
附件1-5(更新).rar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