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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学生名单批复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6/29 15:24:57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我校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已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现转发批复结果并开展在职在岗调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学生名单批复》(见附件)将批复结果通知毕业生本人;

2.获批学生应QQ添加“矿大补偿代偿专用”(909136795)为好友,添加时请注明“2016年二批+姓名”,方便我中心做好获批学生的联系及管理;

3.获批学生如有国家助学贷款,需确保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如有违约,请联系经办银行结清罚息。校园地贷款状态正常的毕业生,学校将垫付其每月产生的贷款利息,毕业生本人无需再自行支付;生源地贷款利息由学生垫付后向学校申请回补;无贷款或贷款已经结清的毕业生,应核实本人在学校东门开立的农行卡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以便后续学费补偿金的发放;

4.毕业生应参加本年度在职在岗调查工作,详见资助中心网站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李瑶璞,联系电话:62339102

 

附件: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学生名单批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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