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新教内学〔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拟定74名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此项资助,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
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5月4日至5月9日。
电话:010-62339102,邮箱:cumtbxszz@163.com。
请广大师生监督,如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学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核实。
附件:2016-2017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