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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进入还款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5/21 16:08:44      

各学院(部):

我校2021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即将进入还款期,为做好还款确认等工作,现将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核对、填报贷款毕业生信息

1.按照2021年贷款毕业生实际情况核对、填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称《信息表》),名单如有遗漏需补全,留级、参军等特殊情况需备注说明;

表格中贷款毕业生是指: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在学校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21届毕业生,不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及本科贷款后展期的研究生毕业生;

2.已考上研究生的贷款毕业生可以申请贷款展期,即读研期间的贷款利息仍由国家贴息,展期期限为研究生就读年限(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表格内信息完善后,由毕业生本人确认后方可报送。

二、贷款毕业生需签订还款协议之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毕业前有能力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毕业生

若毕业生在毕业前有能力一次性结清助学贷款,可以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网银申请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时,银行系统会显示需要偿还利息,此处利息为国家贴息金额,学生最终支付时此利息不计入。还款成功后,学生将中行手机银行或网银中贷款结清的截图发给辅导员。(注:直接将钱打入卡内系统无法自动识别还款)。

(二)毕业前无法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毕业生

1.毕业生需确认本人贷款银行卡处于正常激活状态,以免延误还款。银行卡如有丢失,需补办;

激活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到经办银行柜台办理激活手续即可;

补办贷款银行卡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经办银行柜台,说明补办助学贷款专用银行卡即可;

2.助学贷款网上银行的开通极大的便利了毕业生进行自我贷后管理。网银开通成功后,毕业生可登陆网上银行查询个人贷款信息及还款计划、进行贷款本息的偿还。毕业生在还款期每月1日前需将应还贷款存入还款账户,可多存不可少存,银行只按应还款金额扣收本息,多余金额会留在账户中。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及展期期限直接影响到学生毕业后的还款计划及个人信用,因此,各学院要对《信息表》内填报的信息认真审核;

2.如贷款毕业生在5月28日(星期五)之前将贷款结清,在提交还款凭证后,后续无需签订还款协议

3.《信息表》电子版、纸质版应于5月28日(星期五)前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62339193、62339105。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