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本月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催收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各学院需按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催收情况统计表(2018年4月)》(见附件,以下称《统计表》)中的学生名单积极联系违约的学生,填报催收工作开展情况;
2.对于可以取得联系的学生,应告知学生其贷款违约金额及违约后果,要求学生尽快缴清罚息;同时,应当对学生进行诚信及感恩教育,提示学生按期如约还款,并填报《统计表》中的相关信息;
3.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毕业生,应继续设法与学生取得联系,并在《统计表》中填报已开展的联系工作;
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规定,贷款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毕业生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我校贷款还款违约率及学生个人信誉。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做好催收工作;
5.各学院于4月13日(星期五)之前完成《统计表》的填报工作。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号办公楼502)。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催收情况统计表(2018年4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