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矿大京学字〔2019〕8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矿大京学字〔2018〕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递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递补条件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递补比例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递补范围包括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递补人数根据各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额确定,分别不超过各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名额人数的20%。
三、工作要求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递补从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产生。
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学院推荐顺序从前到后进行递补。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