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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进入还款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5/24 18:31:04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我校2016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即将进入还款期,为做好还款确认等工作,现将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核对、填报贷款毕业生信息

1.按照2016年贷款毕业生实际情况核对、填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称《信息表》),名单如有遗漏需补全,留级、参军等特殊情况需备注说明;

表格中贷款毕业生是指: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在学校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不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及本科贷款后展期的研究生毕业生;

2.已考上研究生的贷款毕业生可以申请贷款展期,即读研期间的贷款利息仍由国家贴息,展期期限以研究生就读年限为准;

3.表格内信息完善后,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二、贷款毕业生需在还款大会召开之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毕业前有能力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毕业生

若毕业生在毕业前有能力一次性结清助学贷款,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贷款银行卡前往经办银行柜台办理贷款结清手续(注:直接将钱打入卡内系统无法自动识别还款)。

(二)毕业前无法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毕业生

1)毕业生需确认本人贷款银行卡处于正常激活状态,以免延误还款。银行卡如有丢失,需补办;

激活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到经办银行柜台办理激活手续即可;

补办贷款银行卡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经办银行柜台,说明补办助学贷款专用银行卡即可;

2)毕业生需前往经办银行将贷款银行卡开立网银,并在银行大厅进行激活;

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100元人民币(仅作激活网银使用,钱将存入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银行将免费为我校贷款毕业生开立网上银行并发放U盾,毕业生开通网银后务必在银行大厅进行激活。银行为我校毕业生预留的统一办理时间为:525-62日,在此期间,银行大厅有专门的大堂经理引导学生进行网银开立及激活,各学院具体办理时间如下:

学院

资源

地测

化环

机电

管理、力建

理学、文法

补办

时间

5

25

5

26

5

27

5

30

531

61

6

2

助学贷款网上银行的开通极大的便利了毕业生进行自我贷后管理。网银开通成功后,毕业生可登陆网上银行查询个人贷款信息及还款计划、进行贷款本息的偿还。毕业生每月1日前需将应还贷款存入还款账户,可多存不可少存,银行只按应还款金额扣收本息,多余金额会留在账户中。

(三)经办银行信息:

中国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地址: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B座一层;

联系电话:82379686;联系人:杨老师。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及展期期限直接影响到学生毕业后的还款计划及个人信用,因此,各学院要对《信息表》内填报的信息认真审核;

2.如贷款毕业生在610日之前将贷款结清,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还款凭证后可不开立网银,无需参加还款确认大会;

3.《信息表》应于61日(星期三)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