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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资助宣传材料采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6/19 19:47:31      

各学院:

学生资助宣传是教育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资助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丰富宣传素材,优化资助服务,落实《关于做好学生资助宣传材料采集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62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和“中国学生资助”微信服务号两大宣传平台作用,现就宣传素材采集报送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新政策新措施。各学院出台的新资助政策、采取的新措施。

2.典型经验做法。在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

3.优秀事迹。在学生资助工作实践中涌现出的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以及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故事。

4.资助优秀作品。展现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的优秀创作,如征文、绘画、摄影、微电影等各种形式的作品。

二、采集与报送要求

1.广泛动员。各学院要积极倡导老师、学生创作,努力形成广泛参与、人人出力的良好局面。

2.保证质量。信息内容要保证真实准确,语言表述规范,数据精准,文字精炼,主题鲜明。新闻类素材应符合一定时限要求。

3.保护隐私。对拟报送的优秀事迹,各学院应提前与学生或资助工作者本人沟通,在其同意用于学生资助宣传后方可报送。

4.尊重版权。对拟报送的涉及版权的作品,各学院应提前与作品版权所有者协商,在其书面同意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于学生资助宣传后,方可报送,并按附件格式填写相关信息。

5.规范程序。信息上报前需经学院负责人认真审批通过,并在邮件中注明上报学校、上报人、审批人。

三、报送方式

宣传素材请发送至邮箱cumtbxszz@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报送学院+素材标题”。

四、素材报送与使用

1.素材报送每个学院每月一次,于每月月底之前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报送的宣传素材一般按照择优原则,选取用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中国学生资助”微信服务号以及其他有关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广泛做好素材采集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素材的上报。每学院提交报送内容1-2项。素材报送截止时间630日(星期五)。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李瑶璞;联系电话:62339102

特此通知。

附件:资助宣传作品版权授权登记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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