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年寒假在即,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树立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一)排查安全隐患
在学生离校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同学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杜绝可能存在的危险。
(二)加强安全教育
1.请各学院在假期开始前结合当前社会热点的安全问题对全体学生进行关于防诈骗、防传销、防网贷、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防范年末治安风险,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个人财产安全受到侵害。
2.关注假期留校学生的思想动态,教育学生在日常生活、外出活动中常存安全警示。在宿舍及实验室要注意防火、防盗,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
3.学生寒假外出、外宿和远游一定要告知亲属,提高自身的安全警觉意识。
4.充分发挥学生导师作用,提高导师对学生的关注与沟通,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将相关安全问题在学生中普及,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三)提醒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准时返校报到
1.提醒学生假期在校、在家期间要合理安排假期生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发生违法乱纪的事情。
2.提醒学生提前安排返校行程,提前购买返校车票并及时返校,做好新学期学习、生活的各项准备。
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一)统计寒假留校学生信息
1.请各学院做好学院路校区、沙河校区的寒假留校本科生及研究生的统计工作,并于1月18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2018年寒假留校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学生管理科。
2.各学院要指定一名辅导员和学生负责人(统计表备注栏注明,负责人最好是能在校吃年夜饭的同学),负责本院留校学生安全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3.统计结束后未登记留校或者因故不再留校的学生请及时反馈至学生管理科。
(二)做好寒假期间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的工作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温暖平安的寒假,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要提前摸底、提早安排,做好寒假期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的各类相关工作,保障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过年,做好寒假学生慰问和留校学生年夜饭组织等工作。
(三)做好寒假期间辅导员值班工作
各学院将寒假期间辅导员值班安排表电子版于1月18日(周四)上午11:00前报送到学生管理科。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
附件:2018年寒假留校学生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