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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4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1/24 17:15:59      

各书院、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调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17号)、《关于办理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公告》等文件精神,现为我校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办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事项如下:

一、办理对象

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即不能享受公费医疗,社会保险等)的我校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地的在校学生,以及全日制港澳台在校学生。

二、参保原则和范围

参保原则:自愿参保。

三、缴费及享受时间

(一)缴费标准: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375元。

2023年度未缴费的学生(包括新参保学生)可自愿选择补缴2023年度保险(345元),即缴纳2024年保费的同时,补缴2023年保费(共计720元)。补缴后属于连续参保,连续参保才可以享受2024年门(急)诊、住院待遇。不连续参保的有住院没有门诊待遇。

(二)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

缴费时间为:每月5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15:00前,银行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其中2023年12月银行批量扣款日为15日、18日与19日。存在有效缴费协议(批扣)的参保人在银行批量扣款日不能使用其他渠道缴费。

2023年11月参保、12月缴费成功的2024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实时结算。2023年12月及2024年1月参保、2024年2月前完成缴费的参保人,自医保部门收到税务部门缴费成功信息次日,开始享受实时待遇。

(三)缴费方式和时间


1.京通小程序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客户端搜索京通小程序,进入社会保障栏目下的社保费办理功能,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也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北京)或微信城市服务(北京)社保选择社保缴费进入,或者扫下方二维码缴费。

2.电子税务局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进入我要办税-社保)、北京税务APP(安卓版)(进入办税选择社保费办理)、微信北京税务服务号(进入移动办税)办理缴费。

3.银行APP缴费可通过邮储、北京、农商、浦发银行APP办理缴费,具体请咨询相关银行。

4.银行批量扣款缴费与参保人签署了有效缴费协议(批扣)的银行会在银行批量扣款日进行扣款,请参保人及时关注缴费情况。

5.银行柜台缴费参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到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四、医疗待遇及报销范围

门(急)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5%、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4500元。

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8%、三级医疗机构75%-78%,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25万元。

五、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可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3所医院作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定点专科医疗机构及定点A类医疗机构为全体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和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审核工作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的有关规定执行。应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32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石景山医院、天坛医院、世纪坛医院、北京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航空总医院、北京市海淀医院、北京市垂杨柳医院、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北京市密云区医院、北京市延庆区医院、北京市怀柔医院。

六、参保方法

(一)新参保人应提供:

1.《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一份;

2.参保人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放在《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后面;非京籍大学生可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替户口本复印件;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护照等代替)。

3.电子照片: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服装与背景颜色反差要大的电子照片,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二)曾经参保者续保应提供: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条码页或社保卡复印件。

七、相关查询与咨询

参保人参保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八、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我校学生能够在2024年1月1日按时享受医疗待遇,请各书院、各学院(部)于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5:30前上报《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附件1)、《2024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信息汇总表》(附件2)、《2024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及有关材料。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李瑶璞,电话66607056,邮箱:cumtbxsgl@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2:2024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信息汇总表

3. 2024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