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集中参保缴费的通知》《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9号)文件精神,现为我校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办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事项如下:
一、办理对象
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即不能享受公费医疗,社会保险等)的我校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地的在校学生,以及全日制港澳台在校学生。
二、参保原则和范围
参保原则:自愿参保。
三、缴费及享受时间
(一)缴费标准: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345元。
2022年度未缴费的学生(包括新参保学生)可自愿选择补缴2022年度保险(325元),即缴纳2023年保费的同时,补缴2022年保费(共计670元)。补缴后属于连续参保,连续参保才可以享受2023年门(急)诊、住院待遇。不连续参保的有住院没有门诊待遇。
(二)享受时间
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参保增员次月缴费。
2022年11月参保、12月缴费成功的2023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实时结算。2022年12月及2023年1月参保、2023年2月前完成缴费的参保人,自医保部门收到税务部门缴费成功信息次日,开始享受实时待遇。
(三)缴费方式和时间
1. 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APP。可以代缴,完成缴费后立即可查缴费记录,方便快捷,强烈推荐!!!
缴费时间:社保所或学校报参保后次月5至20号期间的工作日9:00-15:00,批扣日除外。
2. 北京电子税务局APP、网页。可以代缴,持有带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即可,不限制银行及开户地,完成缴费后立即可查缴费记录。
缴费时间:社保所或学校报参保后次月5至20号期间的工作日9:00-15:00,批扣日除外。
3. 银行柜台。本市邮储、北京、农商、农业、建设、交通、中信、招商、光大、民生、浦发、华夏银行网点提供缴费服务,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代缴需同时携带代缴人身份证和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对应银行的银行卡或现金,到柜台缴费。
缴费时间:社保所或学校报参保后次月5至20号期间的工作日9:00-15:00,批扣日除外。
4. 批量扣款。批量扣款需要提前签订缴费协议,并满足批扣条件(参保信息正常、协议状态正常、银行卡和证件状态正常、余额充足等)。新参保缴费人、缴费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别)发生变更或参保区县发生改变、代缴人信息发生变更等情形,建议通过上述三种方式自主缴费。后续仍希望通过批扣缴费的,需要重新于批扣两个工作日前携带身份证及对应银行的银行卡在本市北京、农商、邮储、交通等银行签订缴费协议。若选择批量扣款,需关注扣费情况,若未批扣成功,需在缴费时间内自主缴费。
批扣时间:社保所或学校报参保后次月15号凌晨(遇节假日顺延)。
四、医疗待遇及报销范围
门(急)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5%、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4500元。
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8%、三级医疗机构75%-78%,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25万元。
五、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可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3所医院作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定点专科医疗机构及定点A类医疗机构为全体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和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审核工作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的有关规定执行。应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32家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石景山医院、天坛医院、世纪坛医院、北京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航空总医院、北京市海淀医院、北京市垂杨柳医院、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北京市密云区医院、北京市延庆区医院、北京市怀柔医院。
六、参保方法
(一)新参保人应提供:
1.《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一份;
2.参保人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放在《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后面;非京籍大学生可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替户口本复印件;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护照等代替)。
3.电子照片: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服装与背景颜色反差要大的电子照片,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二)曾经参保者续保应提供: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条码页或社保卡复印件。
七、相关查询与咨询
参保人参保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八、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我校学生能够在2023年1月1日按时享受医疗待遇,请各学院(部)于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上报《附件1: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附件2:2023年“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新参保信息汇总表》、《附件3:2023年“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续保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有关材料。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李瑶璞,王茜,电话66607056,62339102,邮箱:cumtbxsgl@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附件2:2023年“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新参保信息汇总表
附件3:2023年“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续保信息汇总表
附件4: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老一小)缴费须知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