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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8/30 17:28:54      

各学院(部):

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确认工作已开展,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核对信息:各学院安排《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以下简称《名单》)上的贷款学生核对本人信息;

2.签字确认:申请续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名单》中的“申请续放”一栏签字。(必须本人签字确认,姓名不得简写

3.组织面签:按照中国银行的要求,本次续贷签约需要面签,即申请续放学生与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当面逐一签订《代借据》。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申请停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即本人因参军、休学等原因申请停放贷款)在《名单》中的“申请停放”一栏签字(必须本人签字确认),且在备注栏注明停放原因;

5.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应核对名单中是否有遗漏(即学生有贷款,但名单中无此人),如有遗漏,应在名单下方空白处补齐学生信息,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注明是否续放;

6.贷款学生有其它特殊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二、注意事项

1.各年级辅导员应特别关注本年级留级、休学、参军、转专业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2021年的助学贷款续放以签字核对后的《名单》为准。助学贷款主要用于缴纳学生本年度的学费及住宿费。如学生已缴纳相关费用或贷款缴费后仍有余款,财务处会将余款打入学生的农行卡中

3.经办银行将于9月底为贷款学生办理续放。为保证贷款的按时发放,请各学院于9月3日(星期五)17:30点前将学生签字核对后的《名单》交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号办公楼502)。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美丽开木·罗合曼;联系电话:62339105。



                                           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