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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9/22 10:52:08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以下称:贷款)申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对象

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 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 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二、贷款额度

2021年开始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一次申请一年),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间安排表》(附件1)。

、线上提交

本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采用线上申请方式,申请学生按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附件2),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提交各项信息和申请材料

注:提额需求的学生可按照附件2在线上提交提额申请。其中申请金额应最高金额-续放金额。

如已有中国银行一类账户的同学,可直接线上提交申请。如没有一类账户,待中国银行来校统一办理开卡手续后再申请办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年度贷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贷款申请工作顺利完成;

2.各学院统计、汇总学生信息,填写《2022-2023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附件3),9月20日(星期二)17: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纸质版、电子版均需报送);

3.为更好地组织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了“2022年助学贷款申请”,有续贷提额需求、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可联系学院扫码进入微信群;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联系人:美丽开木·罗合曼,联系电话:62339105。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间安排表

附件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

附件3:2022-2023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