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日期: 2012-09-17 浏览次数: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11〕510号)
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
上一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78号)
下一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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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39105(助学贷款、补偿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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