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8号)、《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5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中矿大京学字〔2025〕5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中矿大京学字〔2025〕5号)文件精神,现就学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标准、申请条件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中矿大京学字〔2025〕5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中矿大京学字〔2025〕5号)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详细说明见附件1。
二、奖励名额
2025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54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89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成绩单(加盖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二)评审程序。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中矿大京学字〔2025〕5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中矿大京学字〔2025〕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奖励办法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教育部批复后,由学生工作处造册,财务处统一发放,一次性拨入学生个人账户。
获奖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五、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9月30日(星期二)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后报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并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批。
详细的通知内容及附件可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解老师;联系电话:62339193;邮箱:xszz@cumtb.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的详细说明
2.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名额分配表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