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各学院(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认真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京教函[2025]666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三、重点宣传内容
各书院、各学院(部)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民普法40年来宪法学习宣传的成效和经验等。
四、主要活动
(一)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拟于12月4日上午10:00-11:10,组织开展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本次活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主要议程包括:举行升旗仪式;宪法晨读;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宣布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全国总决赛优秀作品展演等。
请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按时组织师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直播(https://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二)持续推动争当“宪法卫士”、宪法歌曲传唱等活动。各单位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参与“宪法卫士”学习。该活动通道将于2025年12月31日关闭。广泛开展宪法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学习传唱活动,各单位可以登录普法网了解活动要求、下载学唱资源,并于12月30日前报送传唱作品。
(三)组织“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宪法晨读、模拟法庭、宪法主题班会等实践活动,多种渠道传播宪法精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法宣讲活动,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教育氛围。
(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法治教育。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宣传内容,通过具有创新性、吸引力的活动形式,自行组织开展校园普法活动,丰富校园法治文化,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日常生活。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组织师生积极参与。
2.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宣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学生的日常生活。
3.要做好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展示宪法宣传教育的亮点和特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4.请于12月8日(周一)11:00 前,报送本单位特色活动开展简报(含活动图片、新闻报道等内容);学校将结合各单位活动情况,择优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66607056。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pdf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