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规定,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修订)》(中矿大京学字〔2022〕25号)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2026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标准及年限
参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修订)》(中矿大京学字〔2022〕25号)执行。
二、资助项目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分为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三类。
(一)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学生(含往届生),入伍后对已缴纳学费给予一次性补偿,或对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代偿。
(二)学费减免
①入伍前为本校在读学生/录取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入学资格),退役后复学、入学的,予以学费减免;
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并完成报到的新生,予以学费减免。
(三)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退役复学(入学)本科学生,按3700元/人・学年标准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再参与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
三、申请流程
(一)应征入伍、招收士官学生申请
应征义务兵、招收为士官的在校学生,以及入伍前本校在读/已录取新生,退役复学后,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
(二)2026级自主就业退役本科新生(高考入学)
向所在学院提交全套申请材料,材料要求:
1.全国征兵网在线填报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需要由入伍当地退役军人安置相关部门盖章,一式2份(手填、复印件无效);
2.退伍证复印件1份;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申请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的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
(三)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
退役复学、入学本科生填写《2026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登记表》(附件2)提交学院;学院审核后汇总填报《2026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名单》(附件3)。
(四)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照《2026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生名单》(附件 1),逐项核验学生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做好材料归集整理。
四、工作要求
1.积极宣传政策。各学院(部)要做好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宣传工作,使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2.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各学院于9月28日(星期一)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另需报送汇总名单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办公楼502)。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10-66607056。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 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生名单
附件2.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docx
附件3.2026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