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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5-06-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5届毕业生包含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申报要求

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9123:59:59;

学院审核时间:即日起至91023:59:59;

学校审核时间:911日至921

注:9月22日-9月30日,各学院(部)需导出校级审核通过学生申请表,学校盖章后上传系统。

各学院负责老师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登陆网站https://jcjy.xszz.edu.cn进行线上申请,填报要求详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附件2)

在系统操作中,“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申报,申请材料模板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申请条件

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原则上要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和单位岗位4方面的要求。其中,“区域范围”和“工作地点”都是对学生实际工作所在地作出要求,“区域范围”限定所在地的省市级区划,“工作地点”限定至乡镇(街道)级区划。详细要求,查看《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要点(2025版)》(附件3)。

五、未定岗毕业生

未能在9月30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但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5年毕业生(含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务必要在9月1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6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报送提示

毕业生填报材料时应仔细阅读附件3,避免材料填报错漏。毕业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后,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填报系统。

、要求及说明

(一)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通过在学院毕业生QQ群、微信群等途径通知到2025届毕业生,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同时要引导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切勿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学院(部)要监督提醒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对学生咨询问题应严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

(二)贷款代偿还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应按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按期如约还款。

)其它

1.为做好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解答及后续申请等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了“2025届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微信群,请符合补偿代偿申请条件或有意向在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2025届毕业生扫码进群,并按照“学院+姓名”格式备注信息。

2.为更好的进行宣传,让毕业生全面了解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的政策要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腾讯会议线上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会议安排将在微信群内另行通知,请有意向了解政策的同学按时参会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补偿代偿专用QQ进行政策解读、通报材料核实情况。(QQ号:909136795,好友验证时:请按照姓名+学院+毕业年份进行备注)。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66607056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学院负责老师联系方式.pdf

       2.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要点(2025版).pdf

       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


学生工作处 

20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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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2339193(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校内资助)

010-62339105(助学贷款、补偿代偿)

地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3号办公楼(学八楼西侧)502室

邮箱:xszz@cum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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